感冒中。鼻塞、流鼻水、全身虛弱、一直睡…好累。
回到台北上班,好累。發現自己講話越來越直,不知道為什麼…似乎經過新竹的一個月外放,個性更急躁了?對一個破百公斤的大胖子,腳上靜脈曲張流血跑來急診的病人,直接看著他說"你太胖了,要減肥",然後轉頭寫病歷。沒錯!就是這七個字,完完整整我就是直接這麼說…大概剛剛回到台北,不適應暴增的急診病人。希望過段時間能夠收斂一點,要不然又要接到投訴單了…
台北地方法院
有夠討厭的,連續來函要我說明我不知道的事情。去年9月底,一個OHCA的病人由朋友送來。身上滿是外傷和淤青,病人經過急救,有呼吸心跳。上加護病房沒多久,就過世了。根據送她來的朋友轉述,我紀錄了病人有被打和與人結怨等字距在病歷上。病人過世之前還是不久,家屬就把急診病歷拷貝走了,不知道對誰提出告訴還是怎樣,台北地方法院來函要我說明急診的急救狀況,和病人是不是已經腦死,以及我病歷記載是根據什麼證據-簡單的說法就是,到底是誰送她來的,到底是誰告訴我說她有被打-可能懷疑送她來的人和案情有關,可是現在又找不到人…啊我怎麼會知道送她來的人是誰!我又不是警察,送她來的人自稱是朋友,我又不能強迫她拿出身分證來寫說自己姓啥名啥。地方法院來函了兩次,用了不同的語句問了兩次相同的問題,我實在是很想直接寫"我就是不知道,你們不要再來煩我了。我不是警察,麻煩你們去找警察做他們該做的事情"。不過還是把"我不知道"這四個字寫了一大段文章來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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