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10月 08, 2011

美國的老人和窮人醫療保險制度

剛好在Medpage Today上面看到一則醫學新聞,所以google了一下美國的醫療保險制度。

簡單來說分為Medicare和Medicaid,前者是對於老人和部份殘障人士的醫療保險;後者是對於經濟弱勢者、孕婦、嬰兒的醫療保險。

ref: http://www.medicare.gov/Publications/Pubs/pdf/11306_C.pdf

  • 聯邦醫療保險 (Medicare)


聯邦醫療保險 (Medicare) 是為 65 歲或以上人士、不足 65 歲但患有某種殘障的人士,及患有永久性腎臟衰竭(也稱「末期腎病」)的任何年齡的人士提供的健康保險。您必須是合法進入美國並且在美國已經居住了五年才有資格獲得聯邦醫療保險。


  • 州醫療輔助 (Medicaid)
州醫療輔助 (Medicaid) 是為收入和資產有限的某些人士和家庭提供的健康保險。計算您收入和資產(如銀行帳戶或可以兌換為現金的其他各項資產)的規則通常視您居住在哪一個州而定。其資格也可能由下列因素決定,即您的年齡及您是否懷孕;您是否失明或有其他傷障;以及您是否是美國公民或合法進入美國境内的移民。如果生產和分娩孩子的婦女擁有州醫療輔助保險,則她的嬰兒無需申請也可獲得長達一年的保險。


即使您不能確定您是否符合資格,假如您的收入有限,以及您或您的某個家庭成員需要健康護理,您也應當申請州醫療輔助,讓您州裡的合格社會工作者審查您的狀況。

擁有州醫療輔助的人士可能還會得到療養院護理等服務的保險。視您所在州的規則,您可能需要為某些醫療服務支付小部份的費用(共付費)。如果您同時擁有獲得聯邦醫療保險和州醫療輔助的資格,您大部份健康護理費用都會得到承保。

ref: http://www.ba.ncku.edu.tw/yong/HE/Global/US%20national%20health%20policy/HCR_Before/m&m/new_page_1.htm


  • 政府(窮人)醫療保險(Medicaid)簡介 
政府醫療保險是為窮人提供醫療健康服務最大保險. 在聯邦政府的指導下, 各州制定自己的合格標准, 保險程度, 內容等等, 因此各州政府醫療保險內容不等.

Medicaid是美國政府針對一般貧窮的居民(Resident)或公民所提供的一種健康保險。不同於老人健保,Medicaid是由美國聯邦政府與州政府合辦的,而由州政府全權經理。它是在1965年立法通過,但由於是各州政府自行經理,故不像老人健保﹝Medicare﹞有特定的標準,誰符合Medicaid是由各州自行決定,故有時候,某人在甲州的經濟狀況無法讓他申請到窮人醫療補助,但搬到了乙州,卻可以同樣的條件而取得。

至1999年為止,全美約有三千六佰萬的人民在這種保險下受益他們包括嬰兒、小孩、孕婦、殘障人士及老人。他們有一個共同條件─就是符合〝窮人〞的經濟水平,在這一方面,各州的標準不一,但基本上,若年收入低於聯邦政府所設定的貧窮線(Poverty level)百分之133%以下,應該是沒有太大困難取得健保補助。

但對於健保所涵蓋的範圍,患者的自付額, 處方藥給付方面,也因各州的貧富不同而有差別,但基本上是聊勝於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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